问题 | 行贿会没收夫妻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没收财产旨在剥夺罪犯个人拥有之全部或部分财产权益。
此种被界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范畴,涵盖了属犯罪者亲手操控的资产以及依法应归于他在共有财产中所享有的部分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区分犯罪分子自身资源与其亲属抑或是他人财产之间的界限,唯有经过法律确认并归属为犯罪个体本身的财产,方有权利予以没收。 而关于没收比例是全数亦或是部分,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首先,取决于犯罪分子所承担主刑的严重程度; 其次,需要关注其家庭的财务现状以及被告人威胁社会安全的可能性大小。 2.对于涉及到全部财产没收情况的案件,应当实行必需生活费用给付原则,为犯罪分子及其受抚养的亲属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者以及其依赖其生存的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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