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受贿证据怎么收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犯有受贿罪的相关案件所需的取证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首先是搜寻受贿行动的直接证据,例如受贿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涉及到的贿赂金额以及行贿者的详细状况、主导行贿的动机或者是目的等等。 在此基础上,所获得的证据就构成了对于上述事实确切存在的有力证明。 这些证据主要包括: 1.实物证据-例如受贿所涉及的资金财物的准确数量及其详细的清单列表; 2.书证-涵盖受贿账簿等在内的文件凭证; 3.证人的证言; 4.涉案人员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的供词与辩驳; 6.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意见; 7.勘测、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形成的书面纪录; 8.视听资料以及各类数字信息: 例如录音、录像、手机通话记录、短信、微信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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