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供应商自愿给好处费违法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供应商自愿给好处费,不影响双方交易的,比如给合作方的小费,不违法。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好处费,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的,属于违法行为,是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4 4: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