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多少金额算受贿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是受贿。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七)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八)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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