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串通投标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串通投标罪立案条件是: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 2、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万元; 3、中标项目金额超过二百万元; 4、用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 5、未达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到行政处罚超过两次,又串通投标; 6、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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