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能先行拘留贪污贿赂嫌疑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因此,如果贪污贿赂嫌疑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1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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