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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几种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罪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主要为公司、企业或是其他机构中的相关从业人员。
这些人员的身份并非随意界定,包括那些拥有具体职责和从事特殊业务的人员,以及普通同事在内,均可纳入此范围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职员并不在此次范畴之内,他们所犯下的是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罪行——挪用公款罪。
然而,无论单位的性质如何,都不会对该罪名的构成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只要它们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合法设立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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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9: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