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代理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工代理行为本身并非必然构成本罪——即职务侵占罪。
本文在此要阐述的是,一种叫做“职务代理”的说法,它主要是指基于在职人员所担任岗位的职权行使的代理权限。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若在职官员在执行职务代理时,能够有效地利用自身所处职位的授权优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不正当地据为己有,如果非法占有财物的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那么他们就可能深陷职业沦隳之刑罚——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