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中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自诉的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之中,我们判断被告人是否确实实施了职务侵占罪行的关键,是要看他是否滥用了其职务上所赋予的特权优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标准。
具体来说,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侵吞公司资金、私下收取他人贿赂并将之纳入个人所有、或者通过非法手段将公司财产据为已有等等。 此外,我们还需对被侵占的财产价值进行仔细评估,通常情况下,当涉案金额超过六万元人民币时,便可视为数额较大。 在证据收集环节,我们需要具备能够明确证明被告人职务身份、侵占行为及其所涉及财物数额的相关证据,例如财务账簿、证人证词、书面证据和实物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