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手段通常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中,常见的手段主要是利用自身职责所在的职位便利,通过隐蔽的方式侵吞、盗取、欺诈或采用其他任何手段非法占有所在单位的财物。
侵吞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使自身得以直接占有、私自占有其所主管、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 盗取则是指以秘密的方式获取单位财物。 欺诈则是指运用欺骗的手法,使单位因误解而做出错误的财产处分决定。 例如,企业财务人员伪造报销凭证,虚报费用从而非法占有公司资金,这便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