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财务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乃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从业者,利用其职务之便,将原本属于该组织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之行为。
鉴于财务工作者所处的特定职位以及日常的职责范围,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更易触犯此类犯罪。 财务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手法,如伪造会计记录、虚报开支、挪用公款等方式,对所在单位的财产进行侵占。 例如,蓄意篡改财务数据以打造不实的报销凭证并以此从单位账户中提取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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