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10万怎么定罪的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挪用本单位资金行为,若其款项数额较大(例如10万)且已超过三个月未予退还,或者虽然未逾越此期限,但是存在用于经营盈余活动或者违法用途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的刑事处罚;
如果其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达到巨大标准,那么刑期将提高到三至七年不等; 倘若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将会接受至少七年的刑事惩罚。 在实际裁判过程中,法官还会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有主动退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情节综合考量,以确定真正适宜的法律后果和刑罚幅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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