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挪用资金罪误区是指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常见认识误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关键领域:第一,部分人持有观点认为,若在挪用资金之后能迅速返还,那么就不应被视为犯罪行为。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挪用资金罪的判定并非单纯取决于资金是否已经归还,而是要看其挪用行为是否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所有构成要素。
其次,存在误解的是,认为只要挪用的金额较小并且用于合法目的,便不会触犯法律。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无论挪用的金额大小如何,只要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借予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且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的资金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均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4 9: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