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具体而言,乃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基于其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而非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行为人需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即通过自身对单位财务的主管、管理、经营以及经手等职权来实现侵占目的; 再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最后,所侵占的财产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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