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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针对挪用资金罪,其相应的刑罚措施具体包括:
1.若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供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所享有的职权,挪用本单位之资金擅自用于自身或借予他人,并且此等金额达到法定标准——较大数额且逾期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此种行为涉及数额较大并用于盈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活动,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2.如属情形更为严重者,即上述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巨大,那么他们可能需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戒。
3.而若挪用数额极为巨大,例如涉及本单位资金高达数亿甚至更多,那么这些人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刑罚责任。
4.至于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工作人员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指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之人,倘若发生挪用资金的不当行径,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5.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提起公诉之前,涉案人员能够主动将挪用的资金悉数归还,那么这无疑会对其量刑产生积极影响,有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而若犯罪情节轻微,甚至有可能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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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