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是经济罪还是刑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这一行为涉嫌触犯了刑事法律,其具体罪名被命名为"挪用资金罪"。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是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并且已经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实际上用于盈利性活动乃至违法犯罪活动的,便足以认定为其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对于这种罪行的惩治力度,则需依据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以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 而当挪用资金的数额达到巨大甚至特别巨大时,刑期将会更为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涉案人员能够主动退还先前挪用的资金,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将会予以酌情考虑,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