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位侵占罪无罪辩护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包含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犯罪主体需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的职员,他们须滥用自己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非法占据本单位财产;其次,其侵占的金额必须达到法定的标准,即数额较大。无罪辩护的关键在于,辩护律师需证明被告的行为并不满足以上两点要求。为此,辩护律师需要收集各种证据,明确展示出被告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权力来非法占有单位财产,或者即使他们实际占有了财产,但其金额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门槛。若辩护律师能成功地证明被告在执行任务时是以合法手段占有财产,或是他们实际占有财产的金额未能达到法定标准,那么被告就有可能被宣告无罪。除此之外,辩护律师还可以从法律规定的其他几个关键点着手,例如证明被告根本无法满足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的故意,或者指出案件事实中存在重大疑问,证据不足等等,以此来支持无罪辩护。总而言之,无罪辩护的核心在于提供充足的证据以及合理的法律论据,以证明被告并未触犯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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