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定性标准的差异性:
在犯罪构成方面,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务必要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够成为罪犯,该类人员必须担任公司或相关部门的职务并拥有相关权力; 反之,对于盗窃罪而言,其主体范围相对更为广泛,任何人都可能因为涉嫌违法窃取他人财物而背负相关法律责任。 2.侵害对象的特殊性: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只能是本单位内部的财物资产,而不能任意侵犯其他企业或个人财产; 然而,盗窃罪则强调对他人财物的侵犯,其所针对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产,也可以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的私人财产,尤其是那些在行为实施之前并不属于自身控制范围之内的物品。 3.作案方式的怪异性: 与盗窃罪通常采用扒窃、撬门扭锁等公开方式偷盗不同,职务侵占罪大多采取的是利用职权与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本单位被害人实际控制之下的资产。 4.刑罚程度的巨大落差: 从法定刑来看,职务侵占罪的最重处罚为十五年有期徒刑,同时这也是其刑罚上限,法律规定的幅度不大; 相比之下,盗窃罪的刑罚幅度非常大,包括无期徒刑在内共分为七个档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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