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股东是否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一般并不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指控中,因为该犯罪主要瞄准的是那些身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他们通过利用自己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来非法占有和窃取这些机构的财产。 然而,股东们通常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他们无法直接接触和管理公司的财务资源。但是,如果某个股东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或者特定职位,并且存在着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那么他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有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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