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400万可以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通称为“职务侵占罪”,其是指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借由自身在职务上所获取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属于该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此种情形下的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规模即视为犯罪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倘若上述的侵占行为所涉及的数额符合较大的标准,则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起诉。然而,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由于各地区司法实践的差异性,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是,一般而言,400万元人民币的侵占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大多数省份所设定的“数额巨大”的标准,因此,这无疑足以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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