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胜任公司职位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并无资格构成职务侵占罪。原因在于,这一犯罪的犯罪主体要求为特定自然人,既包括各类公司、企业或其他有组织性的实体,也涵盖了这些实体内部的工作人员。无论在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国有的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类型的企业中,只要其员工并不具备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便均有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然而,若某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士,利用自身职务或工作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则应按照贪污罪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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