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挪用资金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罪中,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是借予他人使用,若涉及金额较大且该行为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抑或是虽然在三个月内,但挪用金额较大且用于谋取利润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均构成挪用资金罪。此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单位对资金的合法使用权以及财务运作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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