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哪个部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问题,我们要明确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的主要侦查机构应是公安部门。在案件进入到审判环节之后,则由犯罪发生所在地的相应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然而,若在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话,那么也有可能会由该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2.“职务侵占罪”作为一项特定的犯罪类型,其主要针对对象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在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正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其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具体表现形式为,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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