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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后有归还权吗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判处有期徒刑后仍需偿还债务这一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罚款作为刑事制裁方式之一,因此案件当事人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通常无需再缴纳额外款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其对所挪用资金的返还义务仍然存在,并且该项义务并不因为受到了刑事处罚而得以豁免。
关于挪用资金罪,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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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