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判处有期徒刑后仍需偿还债务这一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罚款作为刑事制裁方式之一,因此案件当事人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通常无需再缴纳额外款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其对所挪用资金的返还义务仍然存在,并且该项义务并不因为受到了刑事处罚而得以豁免。
关于挪用资金罪,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