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职务侵占罪定罪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刑法范畴,其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本罪侵犯的核心客体乃公司、企业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它主要呈现出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赋予的具体职权,有预谋地侵吞、窃取本单位的财务资源,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出发,本罪的实施者需具备特定身份,即公司、企业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财物的明确意图。 换言之,他们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在经济领域内获取对本单位财物的控制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等各项权益,而不论其是否已经实际获得或行使上述权力,都不会影响到该犯罪行为的成立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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