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120万判二缓三是否合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司或企业等单位120万元货币资金的,将被判定为涉及挪用资金罪行,并根据相关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而挪用资金罪,则具体描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员工,基于其职责权限的便利条件,擅自挪动本单位的货币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通常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并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涉及金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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