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靠方将资金挪作它用构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挂靠经营行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符合挪用资金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之时,方能判定为挪用资金罪。
具体来说,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名的实施者应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在职员工; 其次,其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 再次,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单位以及客户的资金所有权;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实施者需要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有意识地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的资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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