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挪用资金行为被视为金融犯罪中的一种,其追诉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若个人或团体擅自挪用自己所在单位的资产,金额累计在10,000元到30,000元之间且该行为持续超过了三个月仍尚未归还给原所有者时,将构成刑事犯罪; 其次,倘若个人或组织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由自身职务所掌握的公司或企业资源赚取私利或者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而这些资金总额已达到了10,000元至30,000元这一标准,也将被纳入刑事犯罪范围之内; 最后,如果个人或组织非法利用自己掌控的单位资金,金额甚至达到5000元到20,000元这一区间,那么同样会被视为涉及刑事犯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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