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自愿发生行为的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与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时,不管未成年人的意愿如何,都要以强奸罪来定罪并进行处罚,处罚的刑期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倘若未成年人已经满了十四周岁,并且是出于自愿的,同时双方都不存在其他法定的情节,那么就不构成犯罪。 然而,要是存在利用权势、从属关系等手段强迫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这类特殊的情况,依然有可能构成犯罪,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量刑的轻重。 必须要留意的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复杂的,在具体的案件当中,不能仅仅依据单一的因素来判断,而是需要结合各种证据以及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 如果不幸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为了能够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切实的帮助,建议大家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为自己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小丽发生了性行为,小朱称小丽是自愿的,但小丽家长坚决要以强奸罪起诉小朱。小朱辩解自己不知小丽未满十四周岁,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与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不论意愿,按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小朱称不知小丽年龄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2、即使小丽自愿,但因其未满十四周岁,小朱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小丽家长起诉有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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