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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是强奸罪成立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首要前提在于,必须存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即女方明确表示不愿意进行性行为;
紧随其后的是行为人为达到目的,利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高压手段,使得女方无法抵挡、拒绝反抗或意识恍惚而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
举例来说,可能会采用殴打身体、限制自由等暴力手段,或者以威胁到生命安全、揭露个人隐私等方式来施加压力,甚至在女方处于醉酒、深度睡眠等无意识状态时趁机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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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20: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