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以后可以告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领取证书(宣告婚姻合法成立)之后,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之间自愿进行的性行为均属于被法律所认可的范畴之内。
然而,若出现任何违反妻子个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强制促使对方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形,那么妻子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丈夫提出控诉,指控其构成了犯罪。 然而不可否认,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种情况的界定显得极为复杂,同时也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加以支撑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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