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多少年能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犯下强奸罪行的囚犯来说,他们能否获得减刑主要依赖于其在监狱服刑期间的行为与表现。
如果该囚犯能够严谨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明显的犯罪悔过状况,亦或是展现出立功的行为,那么他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内,若能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明显的犯罪悔过状况,或者展现出立功的行为,便可获得减刑的机会; 而当这些犯罪分子具备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时,更应得到减刑的待遇: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2)向狱警或外界举报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调查证实为真实情况; (3)拥有创新性的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少于十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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