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罪不是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猥亵罪与强奸罪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
猥亵罪旨在打击通过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他人进行猥亵或进行羞辱性侵犯的行为,通常涉及使用不当非礼方式触摸他人身体部位、进行轻浮亲吻行为,但并不包括涉及性器官的深入接触。 然而,强奸罪则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违反受害者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交行为,即性器官的深入接触。 在法律层面上,这两类犯罪的主观意图以及客观实施方式均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