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开庭审理案件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强奸罪的庭审过程,通常主要由以下几个关键阶段构成:
首先便是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决定开庭日期并传达通知至相关各方以确保其到庭出席。 其次,便进入法庭调查环节,此时公诉方会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和受害者将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同时也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的质证环节。 接下来,便是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受害者、被告以及他们各自的辩护律师将会发表观点,展开激烈的辩论。 紧接着,被告将有机会进行最后陈述,阐述他对该案的处理方式及个人看法。 最后,便是评议与宣判环节,合议庭将依据已查清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做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