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起诉是不是就没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非代表涉事人从此相安无事。
事实上,不起诉的具体缘由存在众多可能性,例如证据搜集不全、犯罪情节相应轻微甚或其他法律规定情况等等。 若为证据不足而导致不起诉,那么一旦出现能充分证实犯罪行为真实性的新证据,该案仍有可能被重新启动并进行公诉程序。 反之,若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法定情形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尽管当事人将免于刑事处罚,但其犯罪记录仍有可能在相关部门予以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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