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家属有权看医学检查结果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对涉案物品及文件进行查封、扣押时,应联合在场见证人以及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共同清点清晰明了,并于现场对所列出的清单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该份清单应分别交给持有人一份,另一份则随案宗存档备查。 在涉及强奸罪事件的案件中,医学检查报告往往构成至关重要的证据,同时也涉及到个人隐私与尊严等敏感问题。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被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其家属享有在场见证并签署确认医学检查报告清单的权利。 因此,家属有权查阅医学检查报告。 若家属对医学检查报告持有异议,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查阅或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申请。 综合以上分析,家属有权查阅医学检查报告,这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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