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多久以后不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所载明之规定,对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应依据其法定最高刑加以决定。
若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未满五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算五年; 如为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算十年; 若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算十五年; 若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追诉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算二十年。 然而,若超过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因此,具体而言,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应视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而定。 在超过了适用的追诉时效期限后,通常情况下将不视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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