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有人证没物证能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含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仅有人证而无相应的物证,尽管这些人证可充分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我们仍有可能据此将涉案者判定为罪犯。 然而,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我们必须深思熟虑人证的充足程度及其可信度,确保所收集到的证据真实可靠且具有充分的说服力,从而排除任何合理的疑点。 倘若人证无法充分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那么我们便无法对涉案者进行定罪。 因此,能否对某个人进行定罪,其关键在于证据的充足程度以及其证明力的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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