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情可以判定为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偷情行为本身并不能视为强奸犯罪的典型行为。按照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强奸罪通常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女性与之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妇女的个人意愿和自主权。若双方当事人均属自愿,那么即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婚外情活动,也无法被视为强奸罪。只有当一方通过暴力、恐吓或威逼等方式,严重侵犯了对方的意志自由,采用强迫性的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才能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偷情行为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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