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告强奸罪才会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构成强奸罪需具备以下几个必要要件:首先,行为人须实施了与性相关的侵犯性行为,即未经受害者同意而强制与其发生性关系;其次,被害人须属于在性方面没有自主决定权的群体,例如未满法定年龄的儿童、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或是因受到暴力或威胁等因素而无法抵抗的人群;再者,行为人必须存在确定无疑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并且侵害到了对方的意愿。若上述要素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充分且确实的证实,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判定强奸罪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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