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子能否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理论上讲,妇女在特定情况下,完全具备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强奸罪的主体,不仅仅局限于男性,同样也涵盖了广大的女性群体。假如妇女借助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方式,违背男方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她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强奸罪。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中,妇女构成强奸罪的情形相对较为罕见,这主要是由于性行为往往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妇女的行为满足了强奸罪的所有构成要素,否则很难将其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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