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强奸罪可以是过失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规定,强奸罪通常被认定为是一种故意犯罪,即行为人在实施相关行为时,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性自主权利造成侵害,并且是出于故意的心态进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过失行为并不足以构成强奸罪。然而,在某些特殊场景下,行为人本应该能够预见到可能会发生性侵害行为,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因素,导致无法准确预见,从学术角度而言,这种情况有可能被纳入过失犯罪的探讨范畴,只是这样的案例相对较少,并且需要对具体事实进行详细分析。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在酒精作用下失去自我控制能力,进而无意识地实施了性侵行为,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就有可能会考虑到行为人是否具备预见和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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