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谅解书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奸罪谅解书的处理方式,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究其原因在于:谅解书本身的存在并不会改变刑事责任的判定结果,而仅仅是可能成为量刑过程中的一个考量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主要依据犯罪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裁定。若受害者能够出具谅解书,表达出对于被告方行为的谅解态度,那么这将有可能被视为罪犯已经产生了悔过之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可据此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可以因此得到豁免或减轻,而是法官在量刑过程中可以将此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因素加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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