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年前强奸人现在可以报警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向警方报案。
首先,尽管已经过去了长达三年之久且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寻求法律保护。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并未超过,因此,我们依然有权利通过报警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每一项犯罪行为都存在着相应的诉讼时效。而这个时效的长短则主要取决于该犯罪行为所对应的最高刑罚期限。以强奸罪为例,其最高刑罚可达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其诉讼时效被设定为二十年。换言之,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但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范围之内,我们仍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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