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的刑事追究时效为自犯罪之日起的五年至二十年内,但如若二十年后仍需依法进行追诉的案件,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刑事追究时效的起算点始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而对于具有连续或继续形态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应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若在法定的刑事追究时效内再度实施犯罪行为,则此前被认定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追究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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