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法定追诉期,法律规定为五年内至二十年间。
然而,若在逾越该期限后,司法机关仍坚持对案件进行追诉,则需将此决定报告给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便其进行核准。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追诉期限并非溯及既往,而是以行为发生之日作为初始日期开始计算;如果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况,那么这个追诉期间则是从罪犯最后一次实施犯罪行为的次日起算。 特别提出,如果在这一期间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前次涉嫌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应从犯下新罪的那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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