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一年后被告强奸警方会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桩分手事件中,若当事者经年旧爱因故指控其涉嫌强奸罪行的话,那么倘若该名公民不幸遭遇公安部门的审询或相关的法律强制性措施时,请务必考虑寻找并委托一位具备丰富经验和实力的律师担任辩护代理人,以全力为自身争取合法权益,包括搜集并呈现各类能够证实彼此之间曾为恋人关系的有效证据,如此一来,通常情况下对强奸罪名的指控将会失去其可信度,从而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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