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发生关系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不管对方是否自愿与其发生关系都构成强奸罪。若有自首、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发生关系前当事人确实不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如对方瞒报年龄或发育明显超过十四岁,可减轻当事人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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