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中的故意犯罪怎么理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中的故意犯罪,应当按照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来理解。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犯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且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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