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公安主动给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为刑事诉讼中常采用之一种强制性措施。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主动为涉案人员申请取保候审,其原因可能包括如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之附加刑; 2.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制裁,但基于该人为取保候审对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例如,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悔过之心,无再次犯罪之风险,亦不会对受害者、举报者、控告者进行报复行为等;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若为其提供取保候审,亦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等; 4.在羁押期已满的前提下,倘若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则不可忽视取保候审对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总体来看,公安机构需结合各类繁复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状况,进而作出是否主动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最终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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